南辉从回到旅店开始就一直茶不思饭不想,这种状况已经持续几天了,看样子他是完全的沉沁在那天的“闪电艳遇事件”中了。每天都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兄弟们替他担心。
“辉哥,吃点吧,再不吃你就饿死了,死了你就吃不着了。”大志婆婆妈妈的穿着裤衩背心,手里端着盘炒面趴在南辉身上,这场景真的很容易让别人误以为他们俩发生了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
南辉皱了一下眉,但并没说什么。看的出来,他是真没胃口。
“不吃不吃吧。饿了再吃。”我冲他们说道。
“哦!”大志把炒面放到窗台上。
“还想那个女孩呢吧!没用,D市几百万人口你想去哪找她?你们的遇见只是碰巧罢了,别对这样的事情抱有希望。”我边看电视边安慰着南辉,生怕他坠入爱河不能自拔。可爱情的魔力又怎能让我的一句话破解?
“哎呀,你们就别管我了,累不累呀,我自己该做的不该做的我自己知道!”几天了,南辉终于吐出了这几个字。
“我们可看不出来你知道,就看你这几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装尸体,莫帆说的没错,这么大的城市你想去找一个你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太难了!要是真能凭这一面之缘再在几百万人中相遇,那牛粪上都能开出百合花!”牧笛也在为南辉进行思想教育。他坚信南辉还有回头的可能。
正说着,南辉“蹭”的一下从床上站了起来,然后迅速的穿好衣服就要往外走。大志连忙拉住了他,问:“干嘛去啊?这么风风火火的?”
“去找她!我相信缘分!”南辉的这句话让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撼了,然后就一个个的都在爱情的宏伟壮丽前歇菜了,南辉的这句话不是一般的经典,它代表着爱情不可抗拒的魔力,还有那些可以继续得以升华的美好事物,还有小猫小狗,小猪与小兔……
所有人都被他的真诚打动了,一个个都穿着四角裤站在床上大喊“爱情万岁”害的看门大妈再一次敲响了我们的门,然后操着半死不活的声音喊到:“我说你们几个怎么回事?!怎么说都不听了是不是!别人睡觉不了!”打发走了看门大妈,我们就决定为了南辉的爱情血泪史能得以延续,一个个都如同爱情小愤青一样为了南辉的爱站了出来。
人模狗样的都穿好了衣服,为了将爱情事业发扬光大,我们全体出发了!今天也不知道是老天爷开了哪只近视眼,还是雪神雨神雷神电神烂马七遭神都回家过冬去了,天气竟然特别的好,风和日丽微风阵阵,让人神请气爽,心旷神怡。要不然刚刚组织起来的愤青小分队也得沦陷个七七八八。
南辉一出门就急促的向他第一次遇见那个女子的地方走去,我们开始都一起走,谁知后来南辉越走越快越走越快,使得我们不得不走走停停,到最后就是他一人向前狂奔,而我们在后边累的呼哧呼哧的互相搀扶着走。南辉看了眼表,转身冲我们喊到:“就是这个时间!我就是这个时间撞到的她!”然后就一阵狂奔,消失在地平线上,留下了茫然迷离的我们。见他已经远去后,我们都站住了脚,先是对视了一下,然后扑通扑通栽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简直太累了,我突然又觉得爱情的魔力是可怕的。等我们歇够了,就打了车去找南辉,真不想走了。太他妈累了!还没到地方,远远就看南辉四处张望着,寻找他心中的那份美好,我只能叹息一声,因为大志说的那句话没有错:想在几百万人的城市里去寻找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孩,是不会找到的,如果能找到,牛粪上也能开出百合花。
可每个人都会去爱一次,去傻一次,为了爱而痴狂,抱有一丝的希望,不管结局是圆满还是落莫。南辉现在就是这样,看着他在大街小巷彷徨,我们也都很揪心,可他不会听我们的话,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想去找她,他想找到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还有那女孩来的方向,还有她跑开的地方,南辉都在苦苦的寻找着,盼望着,等候着,我们则在旁边陪伴他,轮流值班,饿了的就去街边吃口饭,然后继续等,困了的就回旅店睡一觉,醒了再回来。就这样,日复一日,几天后的我们已不再说什么,因为我们懂了,现在只有帮他找到那个女孩儿,才会让他恢复过来。所以都分开找,我跟大志,牧笛。我们三人见过她所以就我们三个人带队,牧笛在她来的方向边等边找,大志在她去的方向一样寻找着。而我,就在偌大的D市地毯式的搜寻着,从小吃街,到各种娱乐场所,无不一一排查。可那名神秘的女子就像跟我们玩捉迷藏一样,无论我们怎么苦苦等候,努力寻找,也都无济于事;而我们也并不会因为这样而气馁,每天早上起来在楼下塞上两个包子,喝上一杯豆浆,就又开始找那位神秘的女子了,晚上也继续找,大街小巷,餐馆旅店,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抱着一线希望,而从每个地方出来都会带着一丝失望。找到一点多,街上的人烟已经寥寥无几的时候,我们才回去睡觉;醒来,还是这样。
每天做着同样的事,谁都会累的,找了半个多月,还是没有结果,众人都灰了心,就连南辉也一样,只是没有我们强烈罢了。此时的南辉变的苍老的许多,半个多月没刮的下巴又长出了胡茬,十几天没洗过的头发夹杂着灰尘,油污,在旁边皑皑白雪的衬托下显得邋遢无比。终于在我们的劝说下,他最后望了一眼他们相遇的那个地方,眼中闪过一丝忧伤,一丝不舍,然后失望的坐进了出租车。
南辉上车并没有说要回旅店,而是告诉我们,去喝酒,我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这个时候,无论是谁,都会去选择用酒精麻痹一下自己,然后明天早上起来继续萎靡不振,而我们不管那些,知道他心里不好受,就陪他喝,最多也就是喝多了上厕所吐上一会,然后回去洗把脸睡觉。没什么大不了的。
并没有去太远,在金水湖旁边找了家酒吧就进去了。此时这家酒吧正打着闪光灯放着DJ歌曲,“咚咚”的低音炮震的我胸口直发闷,还有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拿着麦克龇牙咧嘴的乱叫,几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正在台上热舞挑逗着台下的人们。服务员虚引着我们到了卡坐,点了十打青岛跟几个果盘,大家就打算为了南辉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的爱情血史干杯,以示敬意。这时侯南辉拿起杯子,用通红还带着感伤的双眼看着我们,道:“我现在懂了,有些东西没有缘分,怎么追也追不到,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不是你的,永远也不是你的。兄弟们轮流陪了我几天几夜,我真的很感动,每天给我送饭,下雪给我送衣服,还帮我找那个女孩儿,害的兄弟们又累又困,现在我真懂了!兄弟!才是永远不变的!才是最重要的!”是啊,几天几夜大家都没有让南辉一个人站在马路边,大雪中,都轮流的去陪着他,冷天还不忘给他带几件衣服。说完南辉就干掉了手中的啤酒。
我们陪着南辉干完这一瓶,大志的嘴就闲不住了,“哎呀,能怎么的阿,找不着就找不着了呗,天低下还没有女的了?就是你一辈子看不着有能怎么的!”大志拿着酒瓶子胡言乱语出这么一堆没经过大脑处理的话。牧笛赶紧推了推他;以南辉的性格,听到了这些话,他会崩溃的,现在的南辉已经是在强忍着不让我们看到他的痛处,这我们都懂,南辉就是这样一个人,很倔强,很有性格,而且很有自尊;然而此时大志的一席话足以让南辉深受打击,果不其然,南辉显然是思考了几秒,然后突然就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看的出来,他哭的很难受,随手碰翻一个啤酒瓶,掉在地上,炸裂,南辉的心此时也许就是这样的,似乎他的哭声已经盖过了隆隆的音乐声。我们几个边安慰着南辉边狠狠的瞪着大志,大志一时间也不知如何是好,糊里糊涂的又雪上加霜“我也没说什么,以后也不一定就是见不着了,实在不行明天后天,以后也就不干别的了,天天找还不行么!找一辈子还不行么!”隐约听见南辉的哭声更大了点。
“你可别再说话了!”牧笛阻止大志再说话。
“得,我不说了!”大志举起酒瓶猛灌一口啤酒。
这时候南辉把头抬了起来,擦干了眼泪,拿起了啤酒,对我们道:“大志说的对,找不到也就找不到了,不能让我兄弟跟着受罪!喝酒!”
我们知道南辉是在装无所谓,可谁也不想去点破它,只是去陪南辉喝酒。
由于我们的卡坐是挨着门口的,所以进来的人都能看到;就在这个时候,几个十七八岁的男生跟几个同样大的女生走了进来,我的眼睛定在了其中一个女生身上,血压迅速上升,瞳孔迅速放大,我不禁赞叹上帝他老人家终于戴了副眼镜恢复了视力!因为她就是那个女子!被南辉撞倒的女子!让南辉思念的女子!
“是她!南辉快看!”我瞪大了眼睛指向那个女生,然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惊呼“哪呢哪呢!”这时候唯有南辉沉默了,忘着那个女子目瞪口呆。显然,他也不相信牛粪上真的开出了百合花!!一时间所有人的心情都离奇的好,南辉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使劲的揉那两只哭红了的眼睛!大家的心情都达到了最高潮,欢呼雀跃着!大家都对南辉喊到:“快上啊!”然后就看南辉欲语还羞般的漫漫吞吞向那个女子所在的卡坐走去,走两步还不忘回头冲我们笑一笑,他每回一次头,我们就发现他的脸红一点。到最后实在红的惨不忍睹。但从他的脸上的表情能看出此刻他的心情是无以言表澎湃激昂,刚刚破碎的的心又重新愈合,然后就像开出了成千上万的百合花一样。
